2004年12月20日,星期一(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彩屏手机见证黑色血案
赵海波 王兵

  仅仅因为想把一部彩屏手机据为己有,年仅22岁的毛俊就犯下了杀人罪;而年仅17岁的受害人赵小小(化名)因为轻易相信网友而失去了宝贵的生命。济南市天桥刑警日前侦破了这起抢劫、杀人案。

  黄河岸边惊现女尸
    2004年11月12日16时,一名清洁工报警:在济南黄河风景区公园大坝下的小树林内发现了一具尸体。济南天桥公安分局洛口派出所和刑警大队二中队的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现场勘查,发现受害人双手被绳子反绑,脸、颈部缠绕塑料薄膜。
  经法医鉴定,受害人系机械性窒息死亡,死亡时间在10月11日前后。济南市刑警支队、天桥分局的刑警及派出所民警立即组成了“11·12”专案组。
 专案组民警随后走访了现场附近所有的村居和企事业单位的群众,在辖区发放、张贴了协查通报和启事,并在当地多家媒体上刊登、播出了附有彩色照片的案件信息,全面查找尸源。16日傍晚,天桥刑警二中队接到热心群众的电话:报纸上登出的警方所寻找的少女住济南市天桥区工人新村南村西区,系济南某职业中专烹饪专业的学生赵小小,现在济南某宾馆实习。
  刑警们立即赶到赵小小的家。据其母介绍,10月11日下午5时,赵小小上网回来后说要去找“毛俊哥”玩,从那以后离家至今未归。家里多方寻找女儿,但一直没有结果。

  锁定犯罪嫌疑人
  赵的母亲说,赵小小爱好上网,前段时间经常与一个叫“毛俊”的人在网上聊天,而且还出去玩过两次。在谈话中,民警还得知赵小小生前使用的是一部“三星”彩屏手机。临走时,为了查找线索,民警要来了赵小小的通讯录,并在这本通讯录中找到了“毛俊”的手机号码。
  由于案发现场没有发现受害人使用的手机,专案组民警判断这很有可能是一起抢劫杀人案。他们马上兵分两路围绕毛俊以及受害人的手机去向展开调查。
  经调查走访,民警得知毛俊的女友在北园大街某公司工作。这个公司的经理反映,原来公司确实有名临时工叫张莲(化名),现已被解聘,其男朋友叫毛俊,好像是南方人。与此同时,另一组民警调查发现赵小小的手机于10月13日也就是赵被害后曾给另一个手机打过电话,之后就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民警判断,这个打电话的人很有可能就是“11·12”抢劫、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于是民警走访了所拨另一个手机的机主。此人介绍,毛俊10月13日打电话与经营电脑生意的他联系,想把一台旧电脑卖掉,但他记不起毛俊的住址。
  由此得出结论,毛俊具有重大嫌疑。

  嫌犯落网真相大白
  如何找到毛俊成了摆在民警面前的头等大事。要找到毛俊,首先要找到张莲,但是没有人知道已被原单位解聘的张莲身在何处,此案一度陷入僵局。民警们并没有灰心,通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在11月22日中午,从张莲原单位同事的口中知道了毛俊与张莲同居的住址。
    22日17时40分,民警们来到了位于水屯北路毛俊与张莲同居的出租房,假装成收电费的工作人员敲开了屋门。“你是毛俊吗?”“是,你们是……”还没等毛俊说完,四五名民警一拥而上将其抓获。
  毛俊在抵抗了近7个小时后,最终低头认罪,于23日1时交代了其抢劫、杀害赵小小的犯罪事实:
    2003年5月毛俊与赵小小在网上聊天认识,之后两人见过两次面。2004年10月11日17时,毛俊打电话约赵小小出来玩。20时左右,两人一起吃完晚饭后来到黄河风景区公园游玩。期间,毛俊发现赵小小使用的一部“三星”彩屏手机非常漂亮、时尚,于是想占为己有。
  毛俊以买饮料为由,独自一人打车回家取安眠药并将半瓶安眠药放进买来的饮料中。当毫无戒备的赵小小喝下饮料后,不久即昏昏欲睡。毛俊感觉时机成熟,遂将赵小小沿台阶扶下大坝,来到旁边的小树林中。毛俊从毫无抵抗力的赵小小手中抢走了手机和随身的80余元现金,然后将其置于树林中就回家了。
  在路上,毛俊想来想去觉得还是应该杀人灭口,否则赵小小醒来后如果报警,他免不了要坐牢。于是,毛俊回家拿了绳子和塑料薄膜后又返回了黄河大坝下的小树林中,将已经昏睡的赵小小的双手用绳子反绑,用塑料薄膜缠绕其头部,致使赵小小因机械性窒息死亡。